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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教职工办理公务卡和住房公积金龙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9   浏览次数:0

  各学院,各部、处、室: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吉林省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财库[2008]418号)的文件要求,为确保我校国库集中支付和财务报账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将按省财政厅的要求为全校在职教职工办理公务卡;按照《关于发放和使用住房公积金龙卡的通知》(四房金管委[2010]1号)的文件要求,为更好地服务职工,方便职工查询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为全校在职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要求:实行免费开卡、免收年费,短信免费一年,具有一般储蓄卡的功能。请各单位在11月3日下班前把邮箱地址(标明单位)发至计财处梁老师邮箱ltg@jlnu.edu.cn,梁老师将把各位老师的信息反馈至各单位邮箱,请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并把核对准确的信息与11月6日发回梁老师邮箱。

  2.办理公务卡要求:实行免费开卡、免收年费、免担保、免开存款账户、到期免费换卡。具有20至56天的免息还款期,具体免息还款期按照各发卡行贷记卡相关规定办理。具有一般银行贷记卡的其他功能,享受发卡行与银联的各项优惠活动。

  3.有关公务卡具体启用时间和报账程序将按照财政厅的要求另行通知。

  4.有关住房公积金龙卡发放时间将根据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进度另行通知。

  5.请各单位把每位职工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后于11月15日之前交至计财处资金结算科梁老师。

  6.有关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及使用住房公积金龙卡的详情请登录计财处网站(http://192.168.12.29/)政策法规栏查询。

  7.联系人:梁老师(计财处资金结算科)联系电话:329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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