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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2017年度拟报废固定资产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15   浏览次数:0

  根据《吉林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和《吉林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学校各资产使用单位(部门)近期将达到报废年限、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收集汇总后向资产管理处提交了资产报废申请及技术鉴定意见。

  以上报废申请及鉴定意见由学校资产报废处置领导小组审核,并经2017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对本文附件所列固定资产(数量共计13,254台件,账面价值27,999,706.25元)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上报资产报废处置申请。

  学校现对该批拟报废固定资产明细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自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8日。公示期内,若对上述申请报废资产有任何异议,请递交署名书面材料至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

  联系人:吴达春地 址:吉林师范大学(四平校区)第二教学楼一楼2157室电 话:0434-329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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