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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6   浏览次数:0

  各院(部)、处(室、中心)及直属单位:

  2014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要求,以实际行动巩固纠正"四风一顽症"成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的节日,现就元旦、春节期间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行为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务求节俭。各单位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以及学校相关规定,不断巩固纠正"四风一顽症"成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学校《公务接待用餐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大力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制止奢靡之风和铺张浪费行为。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组织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工作和活动。

  二、加强领导,令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以各种形式和名义用公款组织本单位教职工集体聚餐和相互宴请;严禁以任何形式到下属单位或关系单位拉节日活动赞助费;严禁宴请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及赠送钱物、纪念品、有价证券、储值卡、购物卡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本通知的贯彻落实。教育监督本单位职工不得参加有关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举行的公款宴请,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支持各种封建迷信、赌博等非法活动。

  三、严格监督,确保规范。财务、审计等职能部门要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财务部门和财会人员要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纪委、监察处将严格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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