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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发放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9-21   浏览次数:0

  各部门:

  2013年度发放职工货币化补贴资金的人员为1976年8月1日至1981年10月31日参加工作的住房未达标教职工。

  控制面积标准为(四平市):厅级:130平方米;正处:100平方米;副处:90平方米;正科:80平方米;副科:70平方米;科员:60平方米。正高:115平方米;副高:100平方米;讲师:85平方米;助级:70平方米;员级:60平方米。工人高级技师:90平方米;技师:80平方米;高级工:70平方米;中级工(含中级工)以下60平方米。

  我校本次享受补贴74人,合计金额1069800.80元。计财处近日将此款项打入相关人员工资卡中,请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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